近年来虽然国内原纸的总体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国外的原纸质量相比还是有一段差距,而且即使个别造纸厂能达到国外同等水平,但在一些低克重、高强度的牛皮纸和瓦楞纸生产上,由于产能有限,目前还不能满足需求。大部分还是依赖于进口。对于进口的原纸我国检验检疫部门有具体规定:按照《商检法》规定,对列入种类表的商品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或其指定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未经检验不得销售和使用。我国进口的纸箱用原纸绝大部分都是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所以必须经过检验。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在检验这些纸张时,所遵循的检验标准大致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强制性的标准或其它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
2.法律、法规未有强制性标准或其它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可按贸易双方的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如果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约定的标准,则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3.上述两点皆无,可按照生产国标准、有关国际标准或者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标准检验。对于尚无适合的检测标准的,选择经批准的内部方法标准进行。
在这里针对上述第2点需要进行特别的说明,在我们实际检验过程中发现,目前大部分国内用户在贸易合同中对进口原纸的质量条款没有足够的约定,甚至没有约定,他们往往只认品牌和产地,而忽略产品本身的质量波动。今年上半年,经我们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进口纸张就有好几批,但由于客户在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收货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给检验检疫部门出具不合格证书带来了困难,给客户自己要求索赔和退运带来了麻烦,因此,我们呼吁进口原纸的企业应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条款,以保护自身的收益。
对于纸张的具体检验内容有:安全、卫生、环保、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项目。由于篇幅关系,我们仅就其常规物理检测项目和使用的方法标准作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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